安徽医科大学青年之家使用管理规定

发稿时间: 2021-03-05 来源:校团委    浏览次数: 291        

安徽医科大学青年之家使用管理规定


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年之家管理,提高使用效能,保障各项活动有序开展,结合工作实际,特就青年之家使用与管理作出如下规定。

第二条 青年之家的开放时间为每学期开学两周后至考试周前。假期一般不开放,特殊时间开放须经学校批准。具体开放时段为:

1)每周三、周五  下午15:00-17:00

晚上19:00-21:00

2)每周六、周日 上午9:00—12:00

下午14:00—17:00

晚上19:00—21:00

第三条 青年之家适用于各类小型会议和文化艺术活动。按照预约申请使用原则,在保障校团委重要活动的基础上,原则上根据申请先后顺序在校内调配使用。活动的场馆使用申请,依据《安徽医科大学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要求进行审批后,由主办部门和单位提出,不接受个人申请。

第四条 申请单位至少提前一周提出当月内的使用申请,原则上不接受跨月申请。

第五条 单位活动负责人(本校教职工)填写《安徽医科大学青年之家申请使用表》(附件1)《安徽医科大学青年之家使用承诺书》(附件2)一式二份,单位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后,交至校团委协调安排使用时间。

第六条 各单位在申请时须注明灯光、投影、话筒、音响等设备需求,便于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在力所能及地范围内予以保障。如需自行添置或外接其他设备,须在场馆申请时一并说明,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。使用当天活动负责人提前半小时携带本人有效证件(含校园卡),经现场管理员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使用。部分需要彩排的文艺活动,在申请时须提前说明,在场地空闲的情况下,可最多提前3小时进场。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入场的,须另行审批。

第七条 已完成审批的使用单位,如因故改变使用计划,应提前不少于1个工作日告知。

第八条 青年之家使用期间按照“安全第一”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由使用单位负责安全管理和设施维护。各单位须制定安全管理预案,对参与活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;活动期间至少1名本单位教职工须全程在场,做好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,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。

第九条 各单位在场馆使用中,发现安全隐患、设备损坏等问题时,根据情况及时协商,研判解决,及时告知校团委。活动单位在明确活动有安全风险,或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等情况的,应第一时间启动安全管理预案,立即暂停或取消活动,做好应急疏散、现场疏导、解释说明等工作。

第十条 各单位在使用中出现不遵守承诺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,经提醒仍不能整改者,管理员有权立即终止其使用,造成的场地、设备设施损坏由使用单位负责复原、赔偿。活动中使用显示屏、节目单等宣传内容,由活动审批和主办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内容和形式审查,严禁在场地内张贴海报、条幅、气球、花束等物品。

第十一条 活动中青年之家管理人员不负责单位或个人的物品保管,如有遗失损坏,由使用单位或相应个人自行承担。

第十二条 校团委建立定期安全隐患排查制度,每学期闭馆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场地、水、电等基础设施、仪器设备等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检测维修。安全责任人每周至少进行1次日常消防安全、设备设施等各类隐患检查。

第十三条 校团委指定安全责任人,明确工作职责,督促工作人员树立爱岗敬业,按时到岗,文明服务,礼貌待人;认真落实防火、防盗、保洁、保管、使用、维护等管理规定,加强对场馆的安全监管和检查,设备设施安全质量检查和报修,维护保持良好的环境;管理好场馆内的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,严格做好出入库手续并登记造册;树立节约意识,节约水电和各类消耗品,确保场馆安全有序使用。

第十四条 校团委加强对出入青年之家的人员管理。任何部门、单位和个人,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或带人使用青年之家进行活动。

附件1.安徽医科大学青年之家场地申请表.docx

附件2.安徽医科大学青年之家使用承诺书.docx